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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总结
 2016-04-10       浏览3561次

2015年广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广西农机质量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15〕16号)中附件2《广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方案》和《关于开展2015年广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考核暨2015年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桂农机科〔2015〕48号)的要求,2015年11月30日-12月8日,自治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小组完成了对全区规范化建设考核。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自治区农机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组 长:江垣德

副组长:范军灿、黄荣忠、黄志华

成 员:黄菊芳、朱志宏、叶长青、卢一福、赵奔、唐凤玲、吴英满、马腾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机鉴定站,具体承担项目验收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将14个市分为6个组,按组内交叉检查方式开展,考核时采取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实地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同时,每个市抽查1-2个县(市、区)实地核查。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主要有6个方面,包括机构及人员、工作经费安排、基本设施条件建设、投诉案件处理及报送、档案管理及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等内容。

二、考核情况

本次考核对象为全区104个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其中市级机构13个,县级机构91个。考核组通过听取各市县工作汇报和审查相关材料,在其自评分的基础上给出考核分,并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市、区),共计23个县实地考核。全区各市、县(市、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考评得分情况见表1(表中*号的县为被抽查县)。

(一)结果统计。从考核情况来看,优秀(95分以上)的90个,占比86.5%;良好(85-95分)的11个,占比10.6%;较差(85分以下)的3个,占比2.9%。

(二)结果运用。根据《广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方案》,对考核优秀的钦州市等13个市和平南县等77个县(市、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对没有达到优秀,又承担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德保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通报批评

表1 全区各市、县(市、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考评得分情况

地 区

考核
得分

等级

地区

考核得分

等级

地 区

考核
得分

等级

南宁市

102

优秀

北海市

101

优秀

西林县

87

良好

邕宁区

68

较差

合浦县*

93

良好

贺州市

105

优秀

良庆区

95

优秀

防城区*

100

优秀

平桂区*

102

优秀

武鸣区*

102

优秀

上思县

98

优秀

八步区

99

优秀

横 县

101

优秀

钦州市

105

优秀

昭平县

97

优秀

宾阳县

93

良好

浦北县*

105

优秀

富川县

97

优秀

上林县

95

优秀

钦北区

101

优秀

钟山县

100

优秀

马山县

95

优秀

钦南区

102

优秀

河池市

105

优秀

隆安县

97

优秀

灵山县

101

优秀

宜州市*

105

优秀

柳州市

96

优秀

贵港市

104

优秀

金城江区

101

优秀

柳江县

96

优秀

港南区*

102

优秀

罗城县

97

优秀

柳城县

97

优秀

港北区

93

良好

环江县

105

优秀

鹿寨县

97

优秀

覃塘区

100

优秀

南丹县

102

优秀

融安县*

100

优秀

桂平市*

96

优秀

天峨县

99

优秀

三江县*

96

优秀

平南县*

105

优秀

东兰县

102

优秀

融水县

99

优秀

玉林市

105

优秀

巴马县

99

优秀

桂林市

103

优秀

博白县*

105

优秀

凤山县

102

优秀

雁山区

91

良好

陆川县*

104

优秀

都安县

98

优秀

临桂区

104

优秀

容 县

95

优秀

大化县

99

优秀

灵川县

97

优秀

玉州区

95

优秀

来宾市

102

优秀

全州县*

102

优秀

兴业县

95

优秀

象州县*

102

优秀

兴安县*

103

优秀

福绵区

95

优秀

金秀县*

105

优秀

永福县

97

优秀

北流市

95

优秀

合山市

100

优秀

阳朔县

102

优秀

百色市

99

优秀

武宣县

102

优秀

灌阳县

96

优秀

右江区

95

优秀

忻城县

98

优秀

龙胜县

93

良好

田阳县

99

优秀

兴宾区

102

优秀

资源县*

105

优秀

田东县*

105

优秀

崇左市

96

优秀

平乐县

96

优秀

平果市

95

优秀

江州区

96

优秀

荔浦县

95

优秀

德保县*

90

良好

扶绥县

96

优秀

恭城县

100

优秀

靖西市

89

良好

大新县*

99

优秀

梧州市

104

优秀

那坡县

91

良好

天等县*

99

优秀

苍梧县

99

优秀

凌云县

86

良好

宁明县

99

优秀

岑溪市

98

优秀

乐业县

74

较差

龙州县

99

优秀

藤 县*

103

优秀

田林县

89

良好

凭祥市

99

优秀

蒙山县

98

优秀

隆林县

81

较差

     

(三)扣分分析。从扣分分布情况来看,主要的扣分项有工作经费没有列入年度预算、机构职能没有明确、质量信息宣传任务没有完成、培训与交流没有达到要求等。

三、建设成效

通过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我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确了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及人员

2015年已明确农机质量投诉监督职责的市、县(市、区)有104个,占126个行政区划的83.33%。其中,市级13个,县级91个。

明确的人员共712人,其中明确2人的机构7个,占6.73%;明确3人的机构有12个,占11.54%;明确4人以上的机构有85个,占81.73%;从人员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有27人,占3.8%;30-50岁的有455人,占63.9%;50岁以上的有230人,占32.3%,年龄结构基本合理;从人员职称结构看,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人数为474人,占总人数的66.57%,其中高级工程师16人,占总人数的2.25%;工程师218人,占总人数的30.62%;助理工程师240人,占总人数的33.71%,知识结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二)强化了人员培训

2015年自治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共培训人员840人次。其中,开展的“广西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投诉培训班”、“2015年全区农机质量调查培训班”分别培训人员65人次和190人次,自治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专家对全区14个市进行的市级培训共585人次。

(三)维护了农民权益

2015年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处理投诉案件45起,结案率100%,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

(四)净化了农机流通市场

2015年全区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了735家农机经营企业、30种(类)农机产品,检查机具超过2.5万台(套),总价值1.3亿多元。同时,集中整治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企业。

2015年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共督查享受购机补贴资金的农机生产企业22家、农机销售企443家、用户调查1936户,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提高了社会认知度

2015年全区参加农机质量监督宣传工作的人员共1358人次,出动宣传车162部,开展宣传活动137场次,悬挂宣传条幅190条,制作宣传版面129张,发放宣传资料90784份,接受群众咨询11794人次,在网络上发布质量投诉监督信息报道170余篇(条)。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机手的肯定。

(六)掌握了大马力拖拉机情况

2015年全区开展了100马力(含)以上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工作,共调查大马力拖拉机用户503户、销售企业39家,基本掌握了2013-2014我区已享受购机补贴大马力拖拉机的安全性、适应性、可靠性,售后服务,以及大马力拖拉机销售企业售后服务能力情况。为轮式拖拉机的整体质量水平提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合理使用,水稻、甘蔗全程机械化推进等政策制定收集了重要依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仍有部分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职能或增挂牌子还未得到编办批准,职能不到位,工作开展没底气。

2.大部分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来源不稳定,工作开展无保障。

3.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确定,工作开展较困难。

4.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业务跟不上,工作开展较吃力。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

以“四明确、三统一、两规范、一延伸”为目标,通过2-3年的努力,力争做到各级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均实现明确机构、明确职责、明确要求、明确标准,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办公程序、统一档案管理,规范工作着装、规范工作行为,将农机质量投诉窗口延伸到乡镇。

2.持续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考核

考核的内容将更加注重工作数量与质量并重。重点对落实机构职能、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农机质量投诉受理情况、农机质量监督宣传效果、信息报送及时性、档案管理规范化进行等考核,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作为重要考核评分依据。

3.持续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宣传工作

努力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与农机化整体工作有机结合,借助农机购置补贴核机验机、农机质量调查、质量保障督导、农机推广等工作平台,创新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宣传力度。

通过总结和学习各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不断改进和完善宣传内容、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宣传机制,不断提高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宣传工作水平。

4.持续强化对农机企业人员及用户培训

通过对辖区内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开展农机化法律法规政策、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等培训,促进企业依法依规、持续有效开展生产经营,遏制流通市场上重复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农机流通市场。

通过对农机用户开展农机产品的安全知识、机械原理、实地操作、保养维修、农机投诉维权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用户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农机故障的发生次数,有效地维护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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